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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陪女”合法质疑

1998-08-07 来源:生活时报 晓兵 我有话说

前不久,有关“对三陪女征收个人所得税适当与否”的讨论曾在多家媒体展开。然而余音未绝,近日又传来泉州市税务部门已开始出“KTV”和“桑拿浴”的“三陪女”征收个人所得税,同时文化管理部门为“三陪女”办理上岗证手续的消息,每个证缴费500元,听起来简直让人难以置信。虽然一些官员解释说,对特种消费行业服务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,体现了调节高收入的税法精神,也增加了财政收入,但是对“三陪女”颁发上岗证显然是对“三陪”职业予以肯定的做法。

据说各地的一些同行已经开始前往泉州取经学习,准备效仿这一作法。乖乖,这一下此行业还不是要挤破了头?这一行业的高收入实在是诱惑着许多急于挣钱的人。再说此“上岗证”相比“会计证”或“计算机等级证”要来得轻松多了,根本无须什么素质技能考试就可得到。此外,大量从农村、小城镇涌往大城市的“过剩”人口又为此创造了丰富的“人力资源”(注:据说,当前三陪女主要就是来源于乡村城镇)。

虽然,“三陪”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社会因素,如人们思想观念和价值形态的变化、人口过剩和失业者的增加,但相对于西方国家的失业率来说,我们绝对还没有到“另辟蹊径”开拓三陪职业市场的地步。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,同时提高这些人的文化素质,使他们找到适合自己的正当职业才对。不知主管部门对此是怎样的看法?但愿有关方面尽早作出决断,不要让“三陪女”骑在法律的“门槛”上。否则,真的有一天“三陪”在全国范围内“合法化”的时候,再想治疗这种社会痼疾,就太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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